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归集、公示、共享、使用和管理涉企信息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江苏省无锡市市区行政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对企业项目经理进行信用评分,实行信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建设“信用河南”,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就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关于交办2018第二场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清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经恩施州住建委党组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事项。
为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促进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监管信用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及信用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湖北省行政机关归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试行办法》已经2005年8月29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
为了规范征集、披露、使用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的行为,形成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文化文化体育领域监管,促进行业诚信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根据海南省儋州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精神,加快推进安徽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保障社会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实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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